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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29 来源: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浏览次数:590

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工作的通知

有关办学单位:

根据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(试行)》(苏联院〔2024〕3号),为做好2025年度分院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分院认定要求

(一)基本要求。分院认定范围、认定标准、认定程序、认定材料要求详见《认定办法》。请有关办学单位对照基本要求、内涵建设、服务贡献和政策保障等认定条件要求,依据标准,据实申报。

(二)文化艺术类办学单位要求。文化艺术类办学单位申请认定分院,年招生数、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教师数和专业数等的总量,根据实际情况,不列为必备条件。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(试行)》中的高职(专科)艺术院校要求,专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:13。其他条件与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(试行)》一致。

二、政策解读与答疑

学院将召开工作会议,对分院认定申报政策进行解读并答疑。

(一)会议时间:2025年11月11日14:00-16:30;

(二)会议地点:江苏国际教育交流学术中心(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-2号学术中心4号楼515室);

(三)参会对象:有关办学单位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;

(四)有关要求:请于11月7日前填报参会人员信息,报名链接:https://v.wjx.cn/vm/mBSyjjb.aspx#。(仅限申报办学单位参会,交通食宿自理)

三、报送要求

(一)线上填报。请于2025年11月28日17:00前,登录“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管理服务平台”,在“分院认定”模块,完成信息填报及相关电子材料的上传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。

(二)纸质材料。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,寄(送)至学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。申报材料需真实、完整、清晰,复印件需加盖办学单位公章。如以快递方式寄送,请务必提前一天发出,确保按时收到材料。

四、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顾沈靖;联系电话:025-83335228;邮箱:28764427@qq.com;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-2号9号楼5楼509室;邮编:210024。



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

2025年10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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